小區綠化分廣義綠化和狹義綠化,廣義的泛指只要增加了植物,改變居住小區環境的種植栽培園林工程等行為,都可以算是小區綠化,狹義的是指在廣義的泛指基礎上增加了人為的評判標準,如:該植物的存在,對環境的利弊分析,特別是有些外來植物,一切的基礎以對人類社會的投入產品來評判。進而劃分出:小區綠化、別墅綠化、庭院綠化、景觀設計等。
綠化目標:
成功的設計需要滿足使用要求,所以設計伊始就要弄清業主的需求。小區綠化能創造出理想的地方就餐,款待親朋,讓孩子們盡興。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在園中吃飯、娛樂。
面積標準:
按有關規定,對小區綠化環境的選擇有四點標準:
1、小區要封閉管理。保證小區綠化環境是為所在小區居民服務的,增進居民的領域感,保證小區環境的安穩與安靜。
2、要有足夠的綠化 面積。新區住宅建設的綠地率不低于30,舊區不低于25,綠地指標組團不低于0.5平方米/人,小區不小于1平方米/人;同時綠地還要有充足的日照時間,滿足居民區活動的要求,所以成片的綠地就應滿足不少于1/3的面積在標準的日照覆蓋范圍之外。
3、綠地應接近居民住宅,以便觀賞使用。
4、綠地空間應包含一定數量的活動場地(如兒童游戲場),并布置座椅、鋪裝地石等設施,以滿足居民休息、散步、運動、健身的需要。
以上是泰安小區綠化總結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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